求職

失業給付求職紀錄表????

請問各位大大求職紀錄表可以二次都寫網路求職嗎?還是一定要一個親自面試跟一個網路求職阿?
失業給付再認定所需的兩筆求職記錄

並未限定求職方式。

會分成表一與表二

是因為求職方式不同

寫法會不同。

如果您是用面試的方式求職

請填表一。

上網求職或郵寄履歷表

請填表二。

表一與表二的唯一差異

在於上網求職或郵寄履歷表後

必須有一筆後續追蹤的電話記錄(瞭解寄出履歷表後

面試與否、錄用與否、未錄用的原因...)這是一定要作的追蹤動作

否則就服站依規定不能受理你的申請

除非你可以檢具雇主正式郵寄給你的回函(上面敘明未錄用)

方可免除電話追蹤的部分。

如果您習慣使用網路求職的方式

可以兩筆都寫在表二喔~ 參考資料 工作經驗
之前申請的經驗

可以都是網路求職紀錄且丟了履歷也不見得都有面試的機會啊!
求職記錄的認定所採用的三種求職方式:1.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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