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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去人力銀行檢舉

最近剛從一家公司離職(待了一個月又2個星期)

公司因為一直未幫我加勞健保

所以我選擇了離職

也因為這樣老闆很生氣

要去1111人力銀行檢舉我的人品很差........ 當初面試時我就一直強調有關勞健的問題

老闆也說這沒問題

後來才知道他要3個月試用期後才會加保

這樣不是不合理嗎

再說我現階段也是試用期

也不需要提早說要離職對嗎

老闆後來解釋說他是忙到忘了幫我加保

這也太扯了吧

公司也是有會計呀想要請問大大們

老闆去人力銀行檢舉我

是不是會影響我以後找工作呀......真是不公平
大大妳好~~在不合理的情況下你當然可以請辭囉~~ 據我所知如果企業到1111去投訴的話

會接到客服來電確認

她們不會隨隨便便就記你一筆黑名單的

所以如果你不放心


就算你前老闆真的這麼閒

有空向1111人力銀行檢舉你成功

也不影響你以後找工作的機會

因為還有104

小美工作家

yes123...他們之間不可能資訊互相流通。

會計在員工上班第一天就要爲員工加保

沒有做就是違反勞基法

況且勞基法沒有試用期這回事。

提早說要離職是基本禮貌

至少留給別人一個負責的印象。

如果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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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oye4440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