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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轉正後,經歷要怎麼寫

dear all我是以派遣的方式進入公司做了約一年半的約聘人員後來轉為有幸轉為正職員工但轉正職後五個月考量其他原因我離職了想請問...工作經歷的部份我應該分開寫還是合在一起寫比較好呢朋友是建議我合在一起寫.註明含派遺因為我正職的經歷只有五個月把派遣一年半的部份加在一起比較好但因為我在1111修改履歷時又覺得轉正職後的工作內容又與派遣時有一點不同且離職證明書上的任期是只有正職的部份(5個月)所以很困擾不知道是否應分開寫但分開寫的話又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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