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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人力銀行求職服務中心
可否幫我ㄧ個忙
我在甲仙工作來來回回工作已經差不多有3年左右~應予老闆的苛求~每天早上3~4點就起床工作~晚上有時候還7~8點回到住宿(租的)原本老闆都刊登報紙供膳宿供住宿~到後來就變什麼都要自己支出~(支出範圍以有2年之久)那工作根本不是人做的~類似水泥工~可是又ㄆ太算是~我們做的事(鋁門窗填縫)即算是特殊行業~每天有時候做的好就好做不好就三字經~薪水還得看他面子~最近2009年6月的時候我離職了~可是他說我的工地保需要自己支出2千多塊~這應該不是我們要支出的吧~而且還有人跟我們差不多時間離職竟然人家可以領回那2千多我就不行老闆還掰說那是公司收去繳了~我就很不高興~能否幫我處理這一件事情
您好:以下是我搜尋到的資料
提供您參考:勞資糾紛的處理機構是勞工局
若遇上勞資糾紛
可至各縣市所屬的勞工局以書面申請方式委託勞工局處理。
有關勞資糾紛的一些處理方式:1.勞資爭議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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